各学院(校区)及毕业生同学:
《中北大学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情况的总结,也是毕业生档案中一份重要材料,将伴随毕业生一生。因此要求各学院及毕业生严肃认真地对待,保证填写的质量。为规范填写,特规定如下:
1、填写前要认真阅读《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
2、照片用一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
3、“本人总结鉴定”必须本着客观、全面的原则,不允许夸大、虚构。鉴定要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与成绩、体育及健康、参加各种活动情况以及获得的各种奖励等级、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等方面认真总结。要求全面反映,突出重点;成绩为主,不避缺点;准确客观,符合实际;字迹整洁,文句通顺;内容充实详细,字数不少于300字。建议毕业生先写草稿,再填写。
4、“班级鉴定”应由毕业生班主任牵头,认真核查学生本人所填内容,公正、客观地对毕业生作出全面评价,在总结鉴定的基础上,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要概括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评价该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表现,突出优点、特点,不足之处用提希望的形式指出。
5、“本人意见”一栏根据“班级鉴定”一栏内容,填写“同意班级鉴定”或“不同意班级鉴定”。
6、“学院组织鉴定”主要是由学院就业辅导员根据毕业生本人总结鉴定和班级鉴定的情况,以及学院所掌握的情况,代表学校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对毕业生的在校情况进行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既要看到成绩,看到发展,也要看到不足,找出问题,更要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加盖学院党委组织公章,学院领导签字。不能简单地用“同意班级鉴定”等内容填写。
7、“学校意见”一栏由各学院填写“同意”。
8、《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由各学院汇总后到校办综合科(德怀楼302室)加盖学校公章。
9、在填写过程中,如不符合某些栏目内容的,一律填写“无”。
10、如毕业生不慎将表损坏或丢失需持学院开具的证明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综合办公室(主楼七层704房)重新领取。
请各学院做好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指导与督促工作,严格把关。收齐后统一填写封面左上角编号(编号另行通知,为发档序号),待整理档案时由各学院统一装入学生档案。
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