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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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大学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0日 15:07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大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奖 学 金:综合素质奖学金

2、荣誉称号:(1)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集体: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综合素质奖学金以《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为依据,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优秀个人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第16号)有关规定评选;“优良学风班”依照《中北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3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依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字[2011]14号)有关规定进行评选。

二、评选要求:

1、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本科学生,请认真核查借读、转学但手续未办理等学生;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4、国防生统一在各学院内参评,但需后备军官教育学院出具鉴定意见,凡鉴定意见不合格者,不得参评;

5、所有评优结果的上报均需填写统一表格,表格在学生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里下载;

6、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姓名”格式为“常规”;“账号”格式为“文本”;“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7、各学院要认真落实《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学[2015]7号)文件要求,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

三、日程安排

各学院务必将评优结果于2015年9月30日中午12:00以前上报于体育学院学生科,同时需要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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