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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学生体质标准测试中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2日 18:29   编辑:巫国贵   点击量:

关于国家学生体质标准测试中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暂行)

为了维护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秩序,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倡导优良的风气,杜绝测试违规现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经讨论,特制订违反测试规定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条 测试违规的界定

1.代替他人和被代替者,在测试时被及时发现尚未实施的、在测试过程中被发现的、以及在测试后被发现的;

2.在《标准》测试中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各测试项目加分的。

第二条 处理办法

(一)批评教育:

1.在测试中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通报给学生所在的学院、系,由所在学院对该生进行批评教育;

2.该学生本学年的体测成绩清零;

(二)上报学校:

已批评教育的学生不服从教育批评或再次发生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上报学校相关部门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述未尽事宜,由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中北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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