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代表队建设 >> 高水平运动队建设 >> 正文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足球)申请材料及支撑材料

发布日期:2017年08月10日 17:18   编辑:贾谊   点击量:

   

   

 

“新申请学校”高水平优秀运动队(足球)

建设项目申报支撑材料

 

       

 

 

 

 

 

 

 

 

 

 

 

 

中北大学

O 一七 年八月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足球)申请报告........................... 3

附件1............................................................. 10

附件2............................................................. 12

附件3............................................................. 15

中北大学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划)的意见...................... 16

中北大学体育训练与竞赛管理部工作职责............................ 18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规定.............................. 20

中北大学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学籍管理条例............................ 24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26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补助规定(试行)........................ 29

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 32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带校外队员训练的有关规定.............. 34

中北大学高水平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试行)........................ 35

中北大学高水平教练员训练课堂常规要求............................ 36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试行)............................ 38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外单位参加各类比赛的有关规定............ 42

中北大学训练与竞赛部各类培训班管理规定(试行).................. 43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日常管理规定................................ 45

中北大学外派竞赛工作人员和裁判员学习的管理规定.................. 49

中北大学教练员训练工作条例...................................... 51

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53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科研人员工作职责........................ 54

《中北大学竞技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的通知........................ 55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60

2017年高水平招生工作手册........................................ 65

中北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全年体育竞赛计划的通知................... 70

附件4............................................................. 72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足球)

申请报告

    大学体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合格大学生任务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基础,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体育人才的重要基地。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是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普通高等学校创办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从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等实际出发,对我校申请创建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的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场馆建设、训练力量、训练经验、管理能力、经费承担、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自评。

现将我校申请男子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校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工作,专门安排主管教学的校长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和高水平队建设。多次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问题。为了使高水平运动队更好的发展,我校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校在校体字【20074号文件的基础上修订并下发了校体【20153号文件《中北大学竞技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运动员培养、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校领导定期召开专门会议(每学期至少一次以上),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专题研究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相关问题,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主管学校体育工作的校长、招生就业处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院长和体育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招生、政治思想教育、教学、训练、比赛和管理工作。具体分工为:招生由招生就业处、监察处、教务处和体育学院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学籍、日常管理由教务处、学生运动员所在学院负责;训练、比赛由体育学院负责。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商议有关事宜,为保证高水平队的健康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3、发展规划

    根据我国目前校园足球活动的火热开展现状,结合我校地理位置、师资力量、条件设施、校园规模等实际情况,学校提出了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和补充高水平运动队的各项指标。

二、运动队管理 

    1、招生管理

    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生源质量,我校制定了严格的招生管理制度,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及相关处室将全程参与监督招生测试过程。严格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政策,招生就业处按照年度招生计划和比例在符合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办理审批、录取有关手续。聘请校外专家进行测试工作,并在考试中采取静态录像进行保存。做到六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名额,公开招生测试过程,公开测试成绩,公开录取成绩,公开录取结果。实行阳光招生,确保高水平运动队的生源质量。

    2、学籍管理

    1)、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籍管理不同与其它相关专业的学生的学籍管理规定,其表现在学习、训练以及生活上的不同。因此,我校结合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较为详实的相关管理条例。

   2)、针对高水平运动队队员的特点,我校将采取集中专业学习,科学合理的规划学习训练时间,同时降低他们完成学业的难度,为系统的训练打好良好的基础。根据队员的入学具体情况,结合以往的实际经验,制定出合理的奋斗目标,即能调动队员的学习积极性,又不使队员形成心理压力,影响训练,从而达到克服因训练比赛耽误计划的弊端。

   3)、学校制定了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对运动员在校期间的各种行为进行了规范,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训练竞赛管理

    科学的训练计划、规范的队伍作风、严谨的竞赛管理是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取得较好成绩的方法和手段。

   体育学院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竞赛工作,要求教练员遵循训练学规律和要求,针对运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严谨、科学、规范的训练计划,包括多年、年度、阶段、周及课时计划,并为每个队员制定相应的训练目标。平时训练每周保证至少3次早操每次1小时、34次训练课每次3小时以上;集训期的训练为每天两次训练课,每次课不少于2个半小时、每周训练至少为六天,运动员训练出勤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训练时数达到10小时/周以上。养成了教练写训练工作记录、队员写训练日记的好习惯。建立运动员档案,并每年分别对其身体素质、技术、战术、比赛等几方面进行考核,并能给予恰当的评价。通过对其训练过程、比赛成绩的审查,从而为奖惩提供依据。

    4、日常管理

    为充分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全面提高训练、竞赛水平,体育学院狠抓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制订有完备的日常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训练比赛制度、补课制度、考试制度、考勤制度等,有完整的伤病、事故、奖惩等记录。

高水平运动队采取主教练负责制,体育学院院长任领队。主教练负责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运动训练,组织参赛和比赛安排,并在训练、比赛期间做好队员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平时和体育学院主管领导及时沟通,积极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对取得成绩的运动员报请学校进行奖励。

    三、教练员队伍建设

   1、编制与结构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实行岗位聘任制,主教练聘任较高学历职称、有丰富训练经验的教师担任。2012年起我校对校男子足球队教练进行了竞聘上岗设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1名,目前两名教练员通过不断努力学习,均已获得亚足联C级教练员证书。

 

足球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情况一览表

教练员

职称结构

专业资质

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

带队年限

备注

彭晋涛

讲师

一级裁判员

亚足联C级教练员

36

硕士

14

主教练

 

讲师

一级裁判员

亚足联C级教练员

39

硕士

15

 

陈爱国

国家级教练员

中国足协

青训中心教练

46

本科

21

外聘教练

 

讲师

医师

43

博士

12

 

 

   2、建设与管理

为调动和提高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体育学院对教练员岗位实行竞聘制,教练员的聘任条件、聘期、履行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要求,对教练员履行岗位职责(运动训练课、竞赛成绩、科研、服务)情况全面进行年度考核,执教业绩与学校业绩津贴直接挂钩,职称晋升条件与其他教师相同。教练员的训练课时已纳入教学计划中按照课时给予工作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吸引高水平的优秀教练员来校执教,或请一些高水平的专业教练办班培训,提高本校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对于取得优异成绩的教练员在职称晋升、评先选优、奖励上优先予以考虑。

3、教练员的素质

    教练员的知识和才能,对于运动队训练的成败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校教练员都曾有过多年的专业运动员经历,对体育事业和自己专业无比热爱、对专项运动的训练规律有着较深刻的理解,同时还有坚定的意志和不断追求创新的精神,教练员重视业务同时,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为人师表,给运动员起到了良好的模范作用。

教练员在训练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对运动员进行指导,同时自己积极的钻研业务,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训练场上一丝不苟。思想上,不断要求运动员严于律己,追求进步;学习上,要求运动员向其他同学多请教多学习,能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做有用之才;生活上,关心运动员生活,帮助有困难的运动员解决实际问题。

4、培训与提高

    我校非常重视教练员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水平的共同提高,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制订有提高教练员政治、业务素质的规划,划出专项资金每年定期选送教练员外出学习,鼓励和支持教练员积极考取博士学位以提高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同时注重同其他高校的教师进行很好的交流、沟通,了解各高校高水平队伍目前发展建设状况,开拓思路,促进和提高训练水平。同时还聘请知名的体育学者,对教练员及教师进行专题报告,汲取更多、更丰富的技术、技能。

   四、条件保障

   1、训练场馆设施

   学校高度重视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学校共有天然草坪足球场一座,人工草坪足球场两座,有专门场地供男子足球代表队长年训练和赛前集训使用,现有的训练场完全可以满足训练的要求。

   2、训练辅助设施与设备

   学校为保证高水平运动队有较好的生活和训练环境,配备了专职的队医为运动员进行医务监督并建立了运动员的伤病记录。备有适合训练和科研需要的各种仪器设备。学校每年有专门资金投入来满足代表队消耗器械的补充,运动队有高标准的符合训练比赛要求的器械。

    3、经费投入

    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学校最大限度地提供各代表队的训练、比赛、奖励经费。有健全的补贴制度和奖励制度。对运动员的学费、住宿建立有条件的减免制度并对优秀运动员有适当的奖励,以促进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

 五、教学训练效果

    1、教学效果

我校男子足球代表队组建以来,队员们除了肩负训练和省内外比赛任务以外,对带动、活跃校园体育文化生活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运动员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态度认真、懂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队员在学校期间,认真进行训练和参加比赛,在校没有违纪现象,给广大师生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几年来,男子足球代表队中多人多次获得各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高水平运动员的毕业率和学士学位的获得率均为100%;并已有三名运动员保送我院研究生。进校后的运动员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各学院有体育赛事的运动员进行培训,为推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参赛情况及比赛成绩

我校男子足球代表队自2008年招生后,学校不断完善管理措施,加强运动员的招生工作和运动队的科学管理,坚持系统、不间断的训练原则,使我校男子足球代表队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并多次参加省内外比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男子足球队组建以来取得的比赛成绩

时间

比赛名称

地点

成绩

备注

2010.8

山西省运动会足球赛(高校组)

太原

第二名

 

2011.3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山西省锦标赛

太原

第二名

 

2011.11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山西省锦标赛

太原

第二名

 

2012.10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山西省锦标赛

太原

第一名

 

2013.11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山西省锦标赛

太原

第一名

 

2015.11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山西省锦标赛

太原

第三名

 

2016.10

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山西省锦标赛

太原

第二名

 

 

五、学校群体工作状况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

我校近三年测试率(参加测试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逐年上升,分别为94.8%96.3%97.5%。合格率(参加测试学生中60分以上人员所占的比例)相对稳定,近三年分别为89.2%92.4%91.6%

3  我校近三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情况表

年度

总人数

免测

缺考

参加测试人数

测试率

达标率

1415

27370

611

811

25948

94.8

89.2

1516

28659

653

417

27589

96.3

92.4

1617

29837

504

250

29083

97.5

91.6

2、学生群体性课外体育竞赛

学校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大学生出早操,每个学院都制定了大学生早操管理制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每年出台校年度竞赛计划,将大学生校内竞赛进行统一规划,有序进行,做到“月月有大赛,周周有安排”,以确保大学生的校园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积极进行校内竞赛的改制和改革,将篮球和足球比赛改为联赛,由大学生体育俱乐部联盟统一策划和管理,以各个俱乐部为单位,不仅增加了比赛时间,更吸引了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比赛中,极大提高大学生的体育活动兴趣,田径运动会中增加了群体性的团队协作项目和大众参与率高的项目,如立定跳远,“N+1”足跑等,将精英运动会转变为大众运动会,提高学生的参与度;积极拓展体育社团队伍,目前,我校已经成立了体育社团25个,学校积极支持社团的建设和活动,为社团提供场地和专业教师指导,为社团活动提供展示平台,2017年田径运动开幕式团体操表演中,交谊舞社团、街舞社团和武术以及航模社团的表演,取得了巨大成功,展示了体育社团的魅力,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体育社团中,为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多年来,通过我校男子足球代表队的建设工作,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充分证明我校有足够的能力继续申请男子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并有足够的能力保障男子足球高水平运动队的健康持续发展,取得优秀的竞赛成绩。新一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的序幕已经拉开,我们相信,在学校的坚强领导下,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一定能稳步、持续向前推进,为培养更多高水平、高层次的体育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

“新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评估内容

分值

分配

得分

组织领导(5分)

学校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定期研究学校体育工作和课余训练有关问题

2

2

学校体育组织机构建全,责任权限清晰,管理制度完备

2

2

学校运动训练竞赛发展目标明确,符合学校实际情况

1

1

教练员队伍建设(20分)

现从事该项目的专任教师数量

5

5

5

3

3

2

1

主教练员基本情况

 授(国家级教练)

5

5

副教授(高级教练)

3

  师(中级教练)

1

原运动经历和执教经历

原该项目专业运动员(曾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或执教该项目专业队训练2年以上

4

4

该项目任课教师

2

 

助理教练员基本情况

      

 

 授(国家级教练)

3

3

副教授(高级教练)

2

  师(中级教练)

1

原运动经历和执教经历

原该项目专业运动员(曾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或执教该项目专业队训练2年以上

3

3

该项目任课教师

2

场馆设施(15分)

完全具备从事该项目训练竞赛的场馆设施和器材条件

15

15

基本具备从事该项目训练竞赛的场馆设施和器材条件

10

可提供的保障经费(10)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20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10

10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15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8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10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6

能保证运动员每人每天5元以上的训练补贴,且具有充足的训练装备和参赛经费支持

4

续表

评估指标

主要观测点及评估内容

分值

分配

得分

教学管理(10分)

完全能够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明显和富有特色的教学训练与学籍管理规定

10

10

基本能够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明显和富有特色的教学训练与学籍管理规定

5

该项目已取得的竞赛成绩

20分)

近三年曾3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3名成绩

20

15

近三年曾3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8名成绩

15

近三年曾1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3名成绩

10

近三年曾1次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大学生体育比赛该项目前8名成绩

5

国家学生健康体质标准实施状况(10分)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100%、及格率85%以上,并且每年已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10

10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90%、及格率80%以上,并且每年已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7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80%、及格率70%以上,并且每年已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

5

学生阳光体育实施情况(5分)

学校已成立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度健全,广泛开展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效果显著

5

5

学校已成立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度健全,广泛开展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效果较好

3

其他(5分)

根据申请书、相关辅助申报材料和学校所处地域情况等整体内容予以评判

5

4

总得分

94

 

附件2          

“新申请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申报表

省(区、市)

山西省太原市

学校名称

中北大学

学校代码

10110

学校地址

太原市尖草坪区学院路3

邮编

030051

教育部已批准运动项目

排球、跆拳道

申报项目

足球

学校领导

姓名:刘有智

电话:0351-3922018

体育院(系、部)负责人

姓名:曹电康

电话(手机):13834204780

该项目主教练基本情况

姓名:彭晋涛

电话(手机):15235358643

职称:讲师

年龄:36

原运动经历和执教经历:

山西省优秀足球运动员,国家一级足球裁判员,亚足联C级教练员,国际足联教练员讲师,山西省足球协会教练员讲师,中国首批赴法留学足球教练员,曾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足球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足球赛,1998年代表山西省足球队参加全国足球乙级联赛。20037月至今,担任中北大学校足球队主教练。2010年带队获得山西省运动会足球赛(高校组)第二名;2011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二名;2012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3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5年山西省城市足球赛第二名;2015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三名;2016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二名。

该项目助理教练

基本情况

姓名:张扬

电话(手机):13994211040

职称:讲师

年龄:39

原运动经历和执教经历:

山西省优秀足球运动员,国家一级足球裁判员,亚足联C级教练员,曾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足球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足球赛。

20027月至今,担任中北大学校足球队助理教练。2010年带队获得山西省运动会足球赛(高校组)第二名;2011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二名;2012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3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一名;2015年山西省城市足球赛第二名;2015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三名;2016年山西省大学生足球联赛第二名。

该项目组师资状况

1.现从事该项目在职教师数量:6

2.现从事该项目在职教师姓名、年龄、职称:

吴剑,43,副教授;

李纲,46,讲师;

赵升,40,副教授;

周杨,39,讲师。

3. 现从事该项目在职教师的运动训练经历和执教经历:

吴剑:1993.91997.7山西大学体育学院足球队主力队员,1997.72010.7担任中北大学校足球代表队总教练,亚足联C级教练员。

李纲:1991.91995.7山西大学体育学院足球队主力队员,1995.71999.7担任中北大学校足球队主教练,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







续表

该项目组师资状况

赵升:1996.92000.7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主修足球,2000.92003.7攻读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足球方向,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

周杨:1998.92002.7山西大学体育学院足球队主力队员,曾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足球赛,曾担任中北大学校足球队助理教练,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

开展该项目运动训练竞赛已具有的场馆设施、器材条件

学校高度重视校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学校共有标准足球场3片,包括一座天然草坪高质量足球场,有专门场地供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常年训练和赛前集训使用,且学校专门设置了体育场馆中心,针对学校体育代表队训练,专门配有两个力量训练中心,并购置和配备了齐全的训练器材,现有的训练场馆完全可以满足训练的要求。

学校为保证高水平运动队有较好的生活和训练环境,专门将运动员集中安排住宿。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宿舍管理条例,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配备了专职的队医为运动员进行医务监督并建立了运动员的伤病记录。备有适合训练和科研需要的各种仪器设备。学校每年有专门资金投入来满足代表队消耗器械的补充,运动队有符合比赛要求的器械。

开展该项目运动训练竞赛每年可提供保障的经费状况

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教练员、运动员刻苦训练赢得广大师生的认可,学校最大限度地提供各代表队的训练、比赛、奖励经费。当前足球队经费大约在每年40万左右,人均经费数约2//年。经费主要用于足球代表队的训练、比赛、对外交流和奖励。有健全的补贴制度和奖励制度。学校针对优秀运动员的学费、住宿有相应的的减免制度,并对优秀运动员有力度较大的奖励,以促进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

开展该项目运动训练竞赛能否对运动员采取针对性强、时效性明显和富有特色的教学训练与学籍管理规定

1、学校多年来在排球和跆拳道项目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训练、竞赛等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目前也有了完善的各种招生、训练竞赛制度,为高水平足球代表队的建立和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外,较好的体育场馆设施和设备条件,也为运动员的科学合理的展开针对性强、时效性明显以及富有特色的教学训练提供了保障。

2、学校多年的高水平运动员办队历程,以及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为培养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德智体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培养保障。多年来,我校高水平排球和跆拳道运动员遵守校纪校规,学习态度认真、懂礼貌、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队员在学校期间,认真进行训练和参加比赛,在校没有违纪现象,给广大师生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几年来,排球、跆拳道等高水平运动队中有1840多次获得各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高水平运动员的毕业率和学士学位的获得率均为100%2017年制定了《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研究生办法》的文件,2018年将有2名同学保送研究生。有6人入党,8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校后的高水平运动员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各学院有体育赛事的运动员进行培训,为推动学校群众体育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状况(按年度测试数据填写,限200字)

我校非常重视《国家学生健康体质标准》实施,由于长期该项工作的认真踏实,且效果良好,被全国高校学生体质健康工作联盟聘为联盟理事单位。近三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率100%、及格率85%以上,并且每年已将测试数据上报教育部。我校近三年测试率(参加测试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4.8%96.3%97.5%。合格率(参加测试学生中60分以上人员所占的比例)相对稳定,近三年分别为89.2%92.4%91.6%

 

 

 

续表

 

近三年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情况(限200字)

由校领导和各学院院长及主管学生副书记组成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制度健全,广泛开展学生课余体育活动,效果显著。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大学生出早操,每个学院都制定了大学生早操管理制度;2、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每年出台校年度竞赛计划,将大学生校内竞赛进行统一规划,有序进行,做到“月月有大赛,周周有安排”;3、将篮球和足球比赛改为联赛,由大学生体育俱乐部联盟统一策划和管理;4、我校已经成立了体育社团25个,大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展示了很好的平台。

学校意见

 

 

 

学校签章

                                          

专家组评估意见(请另附详细意见)

 

 

 

 

专家签名: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评审分数

 

评审名次

 

 


 

附件3

 

 

 

 

 

 

 

 

 

 


 

校办字[2006]45





 



中北大学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规划)的意见

各系、部、处及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对普通高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指导思想为: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主动适应高校体育文化发展的需要。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和竞技体育水平为主线,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整体发展、重点突破、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加强合作、资源整合,多层次、多形式推进体育高水平竞技运动队的建设。

二、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分层次建设,整体提高运动队水平。在武术、艺术体操(健美操)、足球、排球跆拳道等项目上力争达到国内高校一流水平;通过教练员的培训、训练科学化管理,通过对外交流和合作,尤其和省体育局的合作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通过改善学校体育运动场所、设施、器材,改善我校的体育文化氛围。

(二)突出重点,优化重点项目。重点建设有较好基础的项目,如武术、艺术体操(健美操)、排球和足球力争以高效率、高速度发展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

(三)以人为本,重点培养年轻教练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培养和引进具有敬业精神和开拓精神的年轻教练员,力争建设一支竞争力强的年轻教练员。

(五)多方合作,加强科学训练。在高水平运动队训练中,要走科学训练之道,多渠道争取经费,多层次建设,各方协调促进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

(六)重点突破,选择12个重点项目公关,如艺术体操项目,争取突破,取得标志性竞赛成绩,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显著提高,以促进其他项目的发展。

三、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为确保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目标的实施,必须用创新的指导思想及切实有效的措施给予保证。经研究主要措施是:

(一)统一认识、加强协调。

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通过增加经费,强化目标增强运动队发展后劲。全体体育教师及相关领导要对建设高水平运动队有统一的认识,明确体育的重要性和重大作用

(二)认真规划、理顺机制。必须作好领导组织的建设,把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领队班子做到和谐上进,并落实责任人负责制。

(三)优化场馆建设,合理解决群众用馆和训练用馆的矛盾。我校群众体育开展非常良好,场地运用较为吃力,因此加大场馆建设的规模、力度直接影响我校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等问题。

(四)多元投入,多层共建。山西省体育局与我校联合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解决了我校经验不足的问题,同时可利用我校科研力量和多学科支持的优势大力发展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

    (六)构筑平台、增强后劲。在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过程中要从长远考虑,大力发展教练员、运动员的梯队建设,以保持强劲的竞争力,学校相关领导要对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积极关注。

 

 

                                   OO六年十月十二日

 

 


 

中北大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5





 



 中北大学体育训练与竞赛管理部工作职责

 

各系、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了更好的贯彻我校关于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划和意见,使得各项训练与比赛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保证训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校运动委员会经过深入的研究和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教练员竞争上岗工作和教练员安排工作。

2.负责审定教练员的训练课和理论课教学计划。

3.负责安排教练员的教法研究工作。

4.负责安排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课考试(包括补考)及成绩的汇总统计工作。

5.负责教练员的业务考评和评估工作。

6.负责教练员和运动员与竞赛成绩等业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7.配合体育系制定校外竞赛计划。

8.负责组织落实由体育系决定安排的各项校外竞赛报名和参赛工作。

9.负责向“场馆器材管理中心”提出运动训练所需场地、器材的情况。

10.配合体育系完成每年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

11.配合体育系完成每年教师裁判晋级考试和外出裁判选派工作。

12.负责教练员训练课、比赛和教法研究的考勤工作。

13.负责体育系随时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00七年四月十五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15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各教练的责、权、利,提高责任性,特制定本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教练的职责
  1. 是各代表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全面管理者,负责考核和检查教练员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对运动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业务学习、科研和制定所带项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调动各教练员的积极性、指导和监督教练员的训练管理。
  3. 发扬民主、协调各教练员的训练工作、主持召开教练会、赛前动员会、总结会。
  4. 组织好各种大型比赛、负责审核参加大赛运动员报名,督促参加领队会、做好临场指挥、生活安排等相关事宜。
  5. 负责审定训练计划及对教练员的考核、考勤,提出对运动员的奖励方案。
  6.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管理好各代表队的经费使用,并协助主管校领导做好各代表队的管理和训练等各项具体工作。
  7. 加强本身业务的学习,注意对年轻并有前途的教练员的培养,促进教练员队伍的更新与提高。
  第二条 教练员的职责
  1. 加强教练员的岗位责任制,教练员是对运动员全面管理的负责人,如运动员违犯校规校纪及运动员管理条例,也要追究教练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对于管理上和训练上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2. 加强教练员额度管理力度和责任。对运动员实施集中住宿管理,由各队教练员、辅导员、班主任每天对运动员宿舍轮流检查,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
  3. 教练员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高标准、严要求地搞好学校代表队的训练工作。
  4. 教练员应努力做到:训练时的教练员,比赛中的指挥员,思想工作的指导员,生活上的管理员,招生工作的宣传员,文化学习上的教员。
  5. 教练员在训练时坚持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的科学训练原则,训练时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并注意调动运动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运动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队风、作风、赛风。
  6. 教练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及业务理论学习,努力钻研业务,运用科学的知识指导训练,不断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项目技战术发展趋势,竞赛规则变化,系统积累业务资料,根据国内外先进经验、技术动向,结合实际加以运用。认真进行科学研究,改革创新,总结经验,并定期接受业务考核。
  7. 教练员应当加强对运动员的思想政治及三观教育,树立运动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8. 教练员认真执行学校及运动委员对运动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运动员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文化学习、运动能力及比赛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思想品德差、学习不努力,成绩不及格、训练不积极、成绩下降及不服从管理的运动员进行处罚,对表现好、成绩优秀的运动员进行表彰奖励。
  9. 教练员根据各队情况及时做好运动员的补充工作,并按照中北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招生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管理好本队的经费。
  10. 教练员要积极支持学校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 教练员工作要求
  1. 训练常规要求
  1)教练员在训练前要认真备课,准备训练计划,并于训练前10分钟到场,准备场地、器材,训练开始和结束按照教学课要求执行。
  2)各队按规定时间在场地进行训练,如有场地、时间变动事先报主管主任批准。
  3)训练时教练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每次训练要按规定完成训练内容,停训需报主管主任批准。
  2. 训练要求
  1) 教练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训练中要以身作则、精神饱满、语言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做好运动员的表率,训练时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公、病、事假事先向主管总教练或主管校领导请假。
  2)严格执行训练计划,科学地安排训练计划、运动量、密度和强度,努力提高运动成绩。
  3)教练员要加强与专业文化班辅导员、班主任之间的联系,共同加强对运动员的学习管理,使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综合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人才。
  第四十七条 教练员训练计划的制定与要求
  训练计划的制定要针对运动员的发展目标、比赛任务及运动员的运动能力、技术水平、身体条件和身体素质指标等制订出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及每日训练计划。
  1. 长期训练计划包括训练的目的、任务、奋斗目标、训练年周期安排、身体素质指标、现实成绩等,以及每年应达到和增长的身体素质指标和运动成绩指标。
  2. 年度训练计划包括每年训练的目的、任务、目标、训练周期安排、上一年的身体素质指标和取得的运动成绩,本年度身体素质达到的指标和运动成绩指标。
  3. 阶段、周、每日训练计划
  阶段训练计划和周训练计划包括本阶段、周训练的目的、任务、运动量、强度、密度的安排。每日训练计划包括具体训练内容、运动量(大小)、强度(%)、密度(间歇时间)、组数、次数等。

第四条 教练员的聘任
     1.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总教练、主教练、教练员的选拔实行聘任制。
      2. 总教练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招聘,主管校长批准并备案。
      3. 教练员由总教练组织招聘提名,主管训练校长和总教练考核,运动委员会讨论批准并备案。
      4. 教练员任期三年,在任期内实行岗位职责制及目标管理。任期内对教练员实行年度定期考核。对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训练质量高、圆满完成比赛任务的教练员继续聘任。
      第五条 教练员的考核
     1. 教练员考核的内容
    1)训练计划:制定本队长期训练计划、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和每日训练计划的情况。
    2)训练计划的执行情况:训练常规与训练要求的完成情况。
    3)比赛完成情况:运动员经过训练,在运动成绩上有较大幅度提高,根据参加比赛的性质及取得的成绩给予量化评分。
    4)教练员的业务能力:每年参加的业务培训次数、论文及科研成果。
    5)教练员职责:对工作的态度、运动员的管理。
    2. 教练员考核程序
    1)教练员的考核由总教练上报体育运动委员会有关教练员完成考核内容情况,由主管校长、校运动委员会成员及总教练对教练员一年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考评,并决定对教练员进行续聘或解聘。
    2)对符合要求和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与奖励。

       

 

                                         

                                       00年九月十七日


中 北 大 学 文 件

 

校教字[2007]17





 


 


中北大学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学籍

管 理 条 例

 

各系、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适应我校建设与发展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完善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学籍管理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1.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高水平运动员是指:按国家当年度招生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国家等级运动员,且进校后成为学校运动队正式主力队员的普通本科学生。
    2
.鉴于高水平运动员担负着学习、训练与比赛的双重任务等原因,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程学习和体育训练比赛做如下规定:

1)高水平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应完成所学专业总学分70%的文化课程的学习,还有占总学分30%的课程可由高水平运动员申请免修。免修必须由运动员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但学位课程均不得免修、免考。

2)高水平运动员申请免修的30%课程的学分,改为运动员参加体育训练、比赛的成绩,其中训练课学分占40%,比赛学分占60%。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课程改为训练课程。

3)训练课学分由体育系及教练员根据运动员每学年训练、比赛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运动员每周训练六学时,全年累计240学时,每学年记3学分。因请假缺训累计超过全年训练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给予该学年训练课学分。比赛学分是根据运动员在参加各类比赛中所取得的名次获得相应的学分。

4)高水平运动员因外出训练、比赛不能上课的,凭体育系证明向所在校系及任课教师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由此耽误的课程由开课校系和任课教师予以辅导或补课,缓考的学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殊情况报教务处处理。

3.高水平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条例规定的文化课程学分和体育训练与比赛学分的基础上,准予毕业并授予所学专业的学士学位。

4.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及其它实践教学环节,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80%的学分。

5.高水平运动员在规定年限内获准毕业但因文化课程原因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如:其入校后比赛成绩达到国家健将级、一级运动员标准;或获得全国性比赛前八名,或省级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八名学分累计17学分以上者,可由教务处报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其所学专业的学士学位。

6.无论何种原因离开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不适用本条例。、

7.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中 北 大 学 文 件

 

校教字[2007] 20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学

管 理 办 法(试行)

各系、部、处及直单位:

经山西省省教育厅批准,我校自2001年开始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部分普通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教育部〔19957号)文件的精神,为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提高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文化素质和体育竞技运动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对象和条件
  参加当年高等学校体育特招考试和文化考试,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对象:
  1、体育考试项目
  考生的体育特招考试项目须是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设置项目。
  2、体育考试成绩
  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或符合山西省体育特招标准。
  3、文化考试成绩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西省或考生所在省、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分数线。
  4、身体健康标准
  符合山西省或考生所在省、市体育专业考生规定的身体健康标准。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1、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社会需求综合确定。
  2、招生人数
  由体育运动委员会根据当年体育特招考试的生源状况和重大体育赛事计划而定,每年招生数不超过当年学校本科招生数的1%
  (三)新生录取办法
  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符合山西省或考生所在省市高水平运动员正式生录取标准者,由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附件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山西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
  
  二、教学管理
  1、学生须按照入学专业、年级的高水平运动队教学计划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教学计划中,运动训练学分为30学分。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德、体合格并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本专业学分准予毕业。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2、实行学分制。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可放宽至6年,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
  3、考虑到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特殊性,教学一般单独组班学习,单独命题考试。如属与课程成绩挂钩的省级及以上统考课程成绩,乘以1.5系数记载,其余课程考核如与学校其他班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者,其成绩乘以1.2系数记载。
  4、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大学外语与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毕业要求与体育本科专业同等对待。
  5、因身体或学习等原因不能坚持高水平运动队跟班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入相同、相近或体育专业普通班学习,并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
  6、入学时直接进入正式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进入当年入学的高水平运动员所在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并执行该专业普通班之教学计划。
  (三)文化课乘系数奖励
  1、奖励条件
  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计划内的体育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可享受文化课乘系数奖励,奖励系数最高为1.5,乘系数课程为参加体育比赛、取得优异体育成绩所在学年的所有课程,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3
   或山西省运动会前3
   或山西省大学生运动会冠军 
   或比赛成绩达一级运动员标准    奖励 1.5系数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8
   或山西省运动会前8
   或山西省大学生运动会前2名    奖励 1.4系数
   集体项目主力队员的系数奖励同单项
   奖励标准,替补队员的系数奖励为  1.2系数
  (2)代表学校参加省大学生或全国大学生比赛未获得上述名次乘1.2系数;
  (3)打破省大学生纪录者和打破全国大学生纪录者给予重奖并乘1.5系数;
  (4)成绩在80分以上的课程不予乘系数,凡享受乘系数的课程成绩以80分为限,超过80分者按80分计;
  (5)当学年奖励系数不重复累计,获多项奖者按获奖最高级别的系数计算。
  2、奖励程序
  符合系数奖励条件的学生,由项目主教练认可,并经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予以记载。
  三、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1级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OO七年七月六日


 

中 北 大 学 文 件

 

校办字[2006]19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补助规定(试行)

 

各系、部、处及直单位:

为了保证高水平运动员日常训练的积极性和赛后、训后的正常恢复,并且使得运动员能够保持良好的营养补给,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经我校领导的研究决定给予运动员以下补助规定:

一、达标项目

1.代表校校参加正式比赛,达到健将级、一级运动员标准,享受一校年的平时训练补助费。健将级运动员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5元,一级运动员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

2.参加全国大学生正式比赛的集训队员(规定的集训时间内),若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一、二、三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20元;若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5元;若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七、八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赛前补助3个月。

3.参加全省大学生正式比赛的集训队员,每人每天训练补助按以下办法执行;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5元;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二、三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四、五、六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5元。

4.参加全国高校大学生正式比赛的集训队员,每人每天训练补助按以下办法执行;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5元;取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二、三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

二、球类项目

1.代表校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正式比赛,取得第一、二名的运动队,其主力队员(足球11人、排球7人)和主力替补队员(足球4人、排球3人)自比赛取得名次起,一学年内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5元;其他替补队员(按规程报名人数)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

2.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正式比赛,取得第三、四名的运动队,其主力队员(足球11人、排球7人)和主力替补队员(足球4人、排球3人)自比赛取得名次起,一学年内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

3.参加全国大学生正式比赛的集训队员,若取得第一、二、三名的运动队,每人每天训练补助20元;若取得第四、五、六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5元。若取得第七、八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若取得第九名及其以下名次,每人每天训练补助8元;赛前补助3个月。

4.参加全省大学生正式比赛的集训队员,每人每天训练补助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取得第一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5元;(2)取得第二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3)取得第三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8元;(4)取得第四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6元;(5)取得第五名以下,每人每天训练补助5元;赛前补助2个月。

5.参加驻太原高校大学生正式比赛的集训队员,每人每天训练补助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取得第一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10元;(2)取得第二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8元;(3)取得第三名,每人每天训练补助6元;赛前补助1个月。

6.球类项目,参加各级预赛(分区赛),赛前补助时间和补助标准执行下一级别的规定。

三、如需假期集训,集训时间又不在赛前规定时间之内者,按参加比赛规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若在赛前规定时间范围内,也执行规定的赛前标准。但假期时间每人每天增加训练补助6元(平时如安排星期四、星期天训练不增加该部分)。

四、规定的赛前时间,如因公休假或运动员未参加训练时,需扣除未训练次数的赛前补贴;长年享受补助者,按出勤训练次数发放。

五、如因一个项目逐级选拔,按竞赛规定要求下一赛前时间又不足规定的赛前集训时间,只按上一比赛到下一比赛时间,进行下一赛前集训补助。

六、比赛期间的补助规定,按有关规程标准办理。

七、达标项目的健将级、一级运动员和球类项目的所获规定名次具备平时训练补助费的队员,在获得每次比赛赛前补助时,将不再享受平时训练补助标准(同时扣除比赛期间的平时补助)。

八、若某年体育经费十分紧张或富余,以上标准将做适当调整。

九、本规定只适用于在校随队训练队员,代表华北工校参加正式比赛,获得成绩或赛前集训时的补助发放。

 

   

 

 

                                  00六年四月十三日

 


中 北 大 学 文 件

 

校学字[2006]25





 



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

 

为鼓励优秀运动员既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又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成绩为学校争光,适应毕业后就业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优秀运动员是指在省及省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高水平运动员。 
  第二条 中北大学设立运动员奖学金,对优秀运动员进行资助。奖学金、助学金所需经费从学生处管理经费支出。
  第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坚持有利于提高运动训练水平,有利于鼓励运动员加强文化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第四条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优秀运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体育事业,刻苦训练,严格遵守体育职业道德和体育赛事纪律。 
  第五条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优秀运动员填写《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经所在校系同意,报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审核批准,由学生处发放。 

第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一)奖学金发放参照1998年《中北大学体育运动代表队管理办法》和《中北大学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助学金发放参照《中北大学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OO六年七月一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20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

带校外队员训练的有关规定

 

为严格训练管理,维护各运动队训练计划的正常实施,优化训练过程及环境,强化教练员队伍的工作规范,保证训练质量,不断提高运动队的运动技术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正常训练课时间,教练员不得擅自带校外运动员参加训练。如有需跟队考查的队员,必须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考查后,报体育系批准,方可跟队训练。

2.其它时间辅导本校以外的运动员训练时,如果使用我校的场馆器材,必须经后勤集团批准,方可辅导训练,并向后勤集团交纳场馆器材使用费。

3.经学校批准参加训练的校外队员,训练之前需向体育系交纳场地费、器材费及管理费。

4.需要交费者,到后勤集团场馆科交费手续,并持交费证明或免费证明跟队训练。

    5.教练员不得擅自收取辅导费;违纪者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后,教练员必须上交私自收费款额,并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调离教练员工作岗位。

                                

 00七年十月十三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30





 



中北大学高水平教练员竞争上岗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竞技水平,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作法,把竞争机制引入训练工作,以便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制定本规定:

1.体育运动委员会根据我校的情况,将确定哪些项目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

2.体育运动委员会将根据学校对教练员定编和岗位津贴支付等情况,并结合运动队的队员情况、规模大小、比赛任务轻重等事项,确定各项目教练员的岗位设置数额。

3.竞聘我校某一项目的教练员岗位,校内外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均可参加。

4.教练员竞争上岗原则上三年进行一次,教练员采用聘任制,任期为三年,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适当提前或推后。个别项目若遇急需调整教练员时可以随时竞聘。

5.个别项目如无竞争者、或者有竞争者但在“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评审时未获得通过、或者经“教练员聘任领导小组”对我系某一项目的评估后认为无合适者时,体育运动委员会将采用安排教练员的方法对教练员指定安排或外聘。

    6.竞争者在竞争时要写出书面材料,其内容要包括个人的业务情况、担任教练员工作后的措施、目标等。受聘者的书面材料要保存入档。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6]21





 


 


中北大学高水平教练员训练课堂常规要求

   

为了提高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工作,督促教练员认真贯彻有关训练的原则和基本规律,保证训练工作的质量并提高效率,经我校运动委员会认真研究和讨论特提出以下要求:

1.训练工作是教练员的中心工作任务之一。教练员必须认真贯彻“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和科学的大运动量训练原则。

2.要围绕全年比赛任务提出竞赛目标,制定训练计划(包括全年、阶段、周和课时计划),全年、阶段计划,必须经“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检查、备案,并上报学校批准。

3.上课前教练员必须认真备课,写出教案,每堂课都应有明确的训练任务和具体的训练要求,并带教案上课。

4.每次训练课,教练员要提前15分钟进入场地,做好训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训练开始,教练员要简明扼要的布置训练课的任务和要求:训练课结束时,要进行小结和讲评。

6.教练员要指导队员做好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准备活动和放松内容,一定要纳入课时计划,要认真对待,讲求实效。

7.教练员必须遵守训练课纪律,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训练开始后,不得无故离开训练场地;训练时间内,不接待客人,不接电话,不准聊天,不准吸烟;训练课不得坐着指挥训练;训练课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严禁打骂运动员。

8.教练员上课要严格考勤,认真点名,掌握队员的出勤情况;不管是否主力队员,在考勤和实施训练要求上,必须一样对待;并按体育学校有关规定每周向“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准确上报每个运动员的出勤情况。

9.教育队员爱护场地、器材;对场地器材无故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

10.教法研究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环节,要求教练员必须参加,有事不能参加者应请假。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21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试行)

 

 

为提高我校体育运动竞赛水平,发挥体育的窗口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工作的开展,在认真贯彻落实晋教体字[2001]008号《山西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管理规定》精神的基础上,在严格遵循我国高等教育规律和运动训练竞赛规律的前提下,以培养文化学习合格和运动竞赛水平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为目的,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是普通全日制大学生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教育部强调和加强培养的既不完全等同于普通全日制大学生,也不同于普通体育校系的大学生运动员。

第二条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目标是专业文化成绩合格,运动竞赛水平优秀。

第三条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基本任务是:(一)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二)刻苦训练,具备优秀的运动技术、技能和竞技能力;(三)具备为国、为校争光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广大师生的体育锻炼积极性发挥作用。

第二章       

第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进行。对运动成绩突出、有发展前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办规定要求的考生,按文化考试和运动成绩分别录取为本科生。

第三章    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管理

第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由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负责,并按照中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章    教学和训练管理

第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按指定专业集中组班学习,分项目训练;半天学习文化知识,半天专项训练;按照学分制的管理模式运行。

第七条  训练与竞赛部按照教务处规定的训练、学时计划负责全面训练、竞赛工作。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安排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计划,教学计划所涉及的校系负责落实高水平运动员的教学任务。

第五章    学籍管理

第九条  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可延长至六年,但最多可缩短一年。无论提前或延迟毕业,颁发毕业证书时均填写标准制年限。

第十条  教学计划制定原则

(一)专业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制定,其中文化课部分由专业所在校系提出,体育训练课部分由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提出;

(二)总学分与普通本科生基本相同,其中文化课学分占80学分左右,体育训练课学分占70学分左右。文化课、体育训练课分别安排;

(三)文化课按每周10——12学时理论课安排,学该专业主干课程及主要实践环节(实践课可用全天),其中可含10%左右的任选课,文化课应制定适合高水平运动员使用的专用教学大纲,并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四)体育训练课可分为素质、专项等部分,根据每学期的侧重点决定每部分学分多少。体育训练课每周安排5个半天(赛前集训需每周安排8个半天),每半天训练至少3小时,按每学期8学分计算(每学期素质占4学分、专项占4学分)。

第十一条  全国通测科目只参加该专业所学内容的学校考试。

第十二条  按本条例管理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再修读公共体育课,不再参加《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测试。

第十三条  运动员在参加重大比赛获得优异成绩后,其文化课成绩可以按照《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特殊处理办法》中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录取为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因长期需要代表国家队、省队参加各级各类训练与比赛,而影响在校学习和训练,其文化课考试照顾处理,体育训练课考试按合格对待,毕业所需学分可适当降低。

第十五条  重修与重考

(一)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修读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该课程可随下一年级重修或重考,重修、重考需交纳重修、重考费。每学期文化课(必修、任选、重修)所选学分不得超过12学分。体育训练课重修,可随下一学期体育训练课进行,如下一学期体育训练课考试及格,同时认可重修及格,但必须办理重修手续,交纳重修费;

(二)毕业学期文化课未取得学分课程累计达10学分及以上者,应申请进入延长期,重修不及格课程。

第十六条  缓考

(一)因病、事假不能参加考试按《中北大学学生手册》有关条文执行;

(二)因参加重大比赛与考试时间冲突,须由训练与竞赛管理中心集体请假办理缓考手续,报教务处批准,缓考冲突课程,等开学后参加补考。若补考及格,可记为考试成绩。补考不及格时,不再组织补考,可申请随下一年级重修。

第十七条  标准学制内一般不办理留级、退学手续(因体育训练课时除外)。

第十八条  退学

(一)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未取得文化课学分达到1 0学分及以上,又不申请进入延长期者;在允许学习年限期满,文化课所缺学分仍达10学分及以上者;

(二)严重违反《中北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者。

第十九条  毕业及延长期

(一)在校期间,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文化课程及体育训练课学分,方可毕业;

(二)若在标准学制内达不到文化课结业学分,可申请延长学习至规定学习年限,每次一年。进入延长期后,要相应增加体育训练课学分,一般要完成所编入年级教学计划规定体育学分及新开文化课学分;

(三)若在标准学制内达不到体育训练课毕业学分,一般不得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四)休、停学年限要减延长期年限;

(五)进入延长期的学生编入下一级管理,除不享受奖、贷学金外,其它待遇和义务与正常高水平运动员相同。

第二十条  结业

(一)学生因文化课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不申请延期)或延长期满后(规定学习年限内)所缺学分不足10学分,可发给结业证书;

(二)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体育训练课仍缺学分但未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结业生在离校后一年内,可申请回校随后续年级重考,考试全部合格者可填发毕业证,仍有不合格课程者即永久结业。

第二十二条  其它事项按《中北大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运动员因参加正式比赛致伤、残而不能从事训练比赛者,自伤、残之日起,减免体育训练课学分;运动员如因非正式比赛致伤、残,或因病不能从事训练比赛者,由本人申请并经体育部及专业所在学校领导批准,可从不能参加训练比赛的时间起,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学习同专业普通学生的文化课程,并按同专业普通学生的文化课要求进行学籍管理,若不申请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学习者,所缺体育训练学分达到退学条件者,须办理退学手续。

第六章       

第二十四条  高水平运动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结业生;

(二)在本科标准学习时间内,文化课、体育训练课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75者;

(三)受过两次记过以下处分,或一次以上(含一次)记过处分者。

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1级实行。本条例管理只适用于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学后按指定专业集中组班学习分项训练(半天文化学习,半天专项训练)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教务处。

 

                               OO七年五月十一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30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外单位

参加各类比赛的有关规定

为了规范高水平运动员的比赛资格,保证正常的训练、学习和生活,防止不良的商业比赛和不良的体育竞争行为,经运动委员会成员研究讨论特制定以下有关规定:

1.高水平运动员入校后,如代表外单位参加任何一种比赛,本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训练与竞赛管理部”审核,并由“训练与竞赛管理部”报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批准方可有效。运动员擅自离校者,严格按《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旷课处理。教练员擅自安排运动员外出比赛者,将以教练员造成教学事故给予处理。

2.集体代表外单位参加任何一种比赛,由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与聘用单位研究决定。

        3.参加该类比赛经费使用情况,由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与有关单位协商决定。

                                    00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36





 


 


中北大学训练与竞赛部各类培训班

管 理 规 定(试行)

 

为了进一步发挥运动队教练员的业余工作积极性,提高体育教师的组织、教学、训练能力,提高现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拓展体育系创收渠道,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一切利用体育系场馆器材条件,而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必须经体育系同意后才可进行。未经许可不得以中北大学体育系的名义举办各种活动。

二、举办各种培训班,必须在不影响学校正常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群体活动的前提下进行。

三、体育教练员利用业余时间可自愿报名承担培训班的教学辅导工作。

四、各类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工作,由体育系统一安排,体育教练员只承担业务教学辅导工作。

五、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每人每期收费标准、每期培训时间、培训要求等,由体育系统一规定。

六、同一培训内容,指导教师超出使用名额时,体育系将依据教练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选拔上岗。

七、根据每期培训班收入情况,将每期培训班收入的一部分经费作为该期指导教师的辅导酬金予以支出。

八、培训期间,被培训人员的安全问题,指导教师应负直接责任。

九、指导教师不得私自接纳未在体育系办理报名手续的学习者,否则,将扣除该指导教师的全部培训酬金或直接解除培训资格。若因私自接纳学习者而出现问题或事故,由私自接纳者承担一切责任。

    十、体育系一次性提供给指导教师所用的相关器材设备,在培训期间由指导教师负责管理,若有损坏或丢失,指导教师负责照价赔偿。

 

 

00七年六月十八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37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高水平运动队的管理,使队员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与作风,提高运动成绩特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早操
(一)每周一、二、三、四出早操四次。
(二)早操时间为20分钟。早操内容由竞训部高水平运动队领导小组确定,教练员可根据训练需要调整早操内容。
(三)全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队长清点人数记好考勤,并向值班教师报告。
(四)队员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出操,必须向值班教师请假,未经批准不出操者按旷操处理。
(五)无故不出操为旷操,每旷操一次按旷课30分钟计旷课时数,一月内旷操五次除计旷课时数外,给予警告处分。每次早操迟到五分钟以上(含五分钟)者按旷操一次计算。
(六)如因节假日或因天气等原因不能出早操,由值班教师自行调整。
第二条 宿舍卫生
(一)早操后早饭前,为洗漱和整理宿舍卫生时间。
(二)每周三起床后早饭前为全队集中整理宿舍卫生时间。
(三)队员应随时保持宿舍整洁,争创“文明宿舍”。
(四)宿舍卫生标准按《中北大学宿舍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第三条 上课
(一)队员必需按时上课,不得迟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二)上课考勤根据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就餐
(一)一般要求队员在运动员窗口就餐
(二)就餐时要自觉遵守食堂秩序,举止得体,不酗酒,不滋事,文明进餐。
第五条 午休
   
午休时间主要用于休息,队员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学校规定的午休时间内不得进行影响他人午休的活动。
第五条 训练
(一)每周一至周六训练六次。周训练总学时为15小时,大赛前可调整为30小时。
(二)训练时间一般每次为230分钟。训练由主教练按计划组织。
(三)全队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教练清点人数记好考勤,并做好训练记录。
(四)队员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训练,必须向教练请假。
(五)无故不参加训练(含请假未准)按旷课处理,每次按3课时计算;每月无故不参加训练(含请假未准)达10次者作退学处理。
第六条 课外活动
   
队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健康的课外活动,鼓励队员参加学校正式注册的社团组织和活动。
第七条 自习
   
队员应加强文化课学习,养成良好的自习习惯,自习时要严格遵守自习场所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第八条 就寝
(一)队员必须按时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二)熄灯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电或采取其他方式照明。
(三)宿舍长每晚熄灯前需清点人数,如有情况必须立即向值班教师报告。
第九条  请假、销假
(一)队员在早操、上课、训练、比赛等集体活动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
队员请病假、事假都必须向值班教师递交书面请示报告。请病假必须有医生病假证明;请事假必须在请假报告上写明请假原因去向、留宿地点、返校时间。
(二)队员离校外出应于当日晚熄灯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值班教师批准后方可在外住宿。
(三)队员请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值班教师批准;三天以上由体育部主管领导批准。
(四)批准请假的队员必须按时返校,并按批准权限逐级销假。不按时销假按50%时间计算超假对待。
第十条  会议与讲评
(一)高水平运动队应按规定时间召开讲评会,会前清点人数,会上做好纪录,会后逐级汇报。
(二)每次重要比赛后应及时召开分析总结会,总结会由主教练主持,会后应写出书面总结。
第十一条  请示、汇报
(一)遇有各项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问题,队员应向队长、值班教师、体育部领导逐级请示,在上一级未作明确答复前不能自作主张。
(二)教练员须定期向体育系主任汇报队员思想、学习、训练、比赛、生活等情况。
(三)遇有下列情况知情队员必须立即向队长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领导报告),队长须立即向值班教师汇报:学生患疾病、受到意外伤害、学生中出现违纪行为和其它应该报告的事项。重大事情值班教师应立即向体育系领导或学工部汇报。
第十二条  值班
(一)运动员宿舍楼应有值班教师值班,值班教师在值班室住宿。
(二)值班教师负责维护当日生活秩序并实施有效管理,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第十三条  其它
(一)高水平运动员作为中北大学学生,不论在校内外都应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相关人员的管理,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严实向上的作风。
(二)本条例未尽事宜应参照《中北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条例自200491日起实行,由中北大学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解释。

 

 

   

 

 

 

                                    OO七年六月十八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42





 


 


中北大学外派竞赛工作人员和

裁判员学习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体育系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保证我校正常的体育工作秩序,本着不断提高我校体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体育运动委员会特制定如下规定:

1.体育教师可以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面向学校学生竞赛工作的一切比赛活动(不含单位派出的随队裁判),并且对外出期间冲突的所担任体育课教学工作和校内训练工作的课时,计算为体育系规定的教师额定工作量之内,但不计入体育系相应付酬的工作量部分(即该部分工作量体育系不发放任何酬金,而是由选调单位发放补贴)。

2.由体育系派出的随队裁判员,其工作量计算办法和酬金发放办法与参加本次比赛的教练员同样对待。

3.体育教师如果参加教育系统以外的竞赛工作,每学年限定30天(节假日除外),包括参加教育系统以外单位组织的裁判员学习时间,但不计算教学工作量。

4.体育教师参加教育系统内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活动,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能够解决的差旅费,由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解决,不能解决的差旅费(差旅费按学校规定标准执行),由体育系解决(不包括一般裁判员学习培训与比赛活动连在一起的学习培训费)。但是,体育系不再支付外出人员生活补贴(若规程规定我校某队参加比赛,必须安排随队裁判或主办单位抽调我校其他工作人员,按规程规定发放补贴)。

5.体育教师参加教育系统以外的竞赛工作,其所需经费体育系不予支付。

6.体育教师若晋升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员职称,一旦被有关部门批准所晋升等级(以发证或批文为依据),体育系报销本次裁判员晋级考试的差旅费和学习费;若未被批准,经费自理。

7.体育教师外出参加竞赛工作和学习,需持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的正式通知办理请假手续或报销手续。

8.体育教师外出参加太原市范围内的竞赛工作或晋升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职称考试,其交通费部分只报销市内公共汽车乘车费。若外出参加太原市区以外的竞赛工作或晋升一级以上(含一级)裁判职称考试(晋升等级被批准后),其市内交通报销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43





 


 


中北大学教练员训练工作条例
 

 
      为了提高我校的体育竞技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人才,教练员应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较高的体育专业知识。在训练过程中遵循教书育人、科学训练的原则,努力完成训练和比赛任务,为我校体育工作多做贡献。

   一、工作条例
    
1、教练员应认真完成训练与竞赛部交给的各项训练和比赛任务。
    2、教练员训练前必须根据全队运动员的不同情况认真制定好训练目标和训练计划,并应使全体运动员了解其内容及比赛安排。
    3、训练时教练员必须按时到场(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场时,必须提前请假)。
    4、训练中需做示范时教练员应穿运动服及运动鞋。
    5、训练中教练员对运动员必须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对运动员进行批评教育。
    6、训练中教练员有权对不接受批评教育和不完成训练计划的运动员停止其当日训练的处罚,训练后及时进行解决,并及时向代表队组汇报情况。
    7、训练时对易出现伤害事故的练习项目,教练员必须在场,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8、教练员应经常了解运动员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给予帮助解决,遇疑难问题及时与代表队组联系。
    9、教练员请病事假三天以内须经代表队组批准,三天以上则由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批准。
    10、教练员应对运动员进行反兴奋剂的教育,严禁教练员提供违禁药物,如运动员自行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11、教练员不能擅自让本队运动员代表外单位比赛,如有特殊情况须报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批准。

    二、奖惩办法
    
1、奖惩原则:以奖励在全国和山西省高校运动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     练员,并对违反本规定的教练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2、奖励
    1)教练员奖金以全年比赛得分的平均数乘分值,加比赛得分总和乘分值,再加奖牌奖金。
    2)田径接力得分除4,按各队参赛人数分配奖金,奖牌奖金分配同上。
    3)集体项目得分乘3,加奖牌奖金。
    4)训练与竞赛部工作人员奖金数为教练员奖金基数加代表队所有教练员得分除教练员总人数。
    5)教练员在全年比赛中每培养一名健将一次性奖励5000元,每培养一名一级运动员一次性奖励500元。
    6)在全国高校比赛中获前六名的运动员的教练员给予奖励。
    3、处罚
    7)教练员未按要求制定和上交训练计划,暂不发放上年比赛奖金和当月训练补助。
    8)教练员未提前请假,每迟到超过三次者,扣一天训练补助。教练员全年请病事假超过半个月者加扣十天补助。超过一个月者,扣罚加倍(特殊情况除外,如直系亲属病或意外事情等)。
    9)教练员未请假缺勤者,每缺勤一天,扣三天补助。
    10)训练时教练员因渎职造成伤害的,部分后果由教练员本人承担,并扣除50%的年终奖金。
    11)因教练员提供违禁药品,发生问题的扣除教练员全年奖金。
    12)在外出比赛的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扣罚本队的保证金,视情节轻重,直接责任人扣罚保证金的30%50%,教练员、领队、代表队主管扣罚保证金的5%10%

 

 

                                 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6]10





 



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补助发放管理办法

(  )

 

为了规范运动员补助发放办法,能按时、按量合理发放到运动员手中,让运动员放心训练,积极训练,运动委员会特商定执行以下办法:

1.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补助费,结合学校经费的实际情况及运动员训练态度,比赛成绩,由竞训部规定具体补助标准和金额。

2.每月由竞训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向财务处统一领取当月高水平运动员训练补助费,并入账。

3.每月各代表队和教练员根据运动员的训练态度和训练成绩,将体育系限定的达标项目和球类项目达到补助标准的运动员名单报“训练与竞赛部”,“训练与竞赛部”审核后报行政办公室,不准时上报者,不予发放。

4.运动员因违犯《高水平运动员管理条例》之规定者,扣罚相应的训练补助。

5.行政办公室将根据“训练与竞赛部”和高水平运动队辅导员的考勤情况和违章违纪统计情况(一周一上报),从运动员补助费金额中扣罚相应的金额,剩余金额发放给该队员,不足扣罚时从下月中扣罚。

6.队员需持学生证亲自领取本人的训练补助费,并签字。

7.竞训部办公室要对当月的补助费一月一结账。

    8.每个运动队赛前集训人员名额,需报请“训练与竞赛部”批准后方可享受赛前补助。

 

                                00六年三月十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文件

校体字[2007]9





 



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科研人员工作职责

1.要以邓小平三个面向的教育思想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高等教育要为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推动科技进步的要求,注意研究体育训练规律和训练对象,不断推进我校竞技体育的改革和发展;

2.         按时参加学校科研处举行的教育科研活动,并能在学习讨论中积极发表意见,做到观点鲜明,有独到见解;

3.实行科研人员跟队服务制度,使体育科研与运动训练紧密结合;

4.要在技术分析、机能监测、营养补剂、伤病防治、减控体重等方面,为运动员提供良好的科技服务;

5.             积极总结训练经验,及时推广科研成果,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科研论文或经验总结,为教练员和运动员在科学理论方面提供指导;

6.  负责了解、考察和研究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现状及趋势,并提出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7.             关注并参加国内各级比赛的技术调研,编写比赛技术报告,配合教练员制定和编写训练大纲及高水平运动队训练和培训的各种教材;

8.             建立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资料库,为各级队伍的训练、比赛和队伍的选拔提供数据和技术资料;

9.      负责编制、审查体育科研计划经费预算,掌握体育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         

 

                                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北大学文件

 

 

 

校体〔20153

   

 

 

 

 

 

关于印发

《中北大学竞技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竞技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经审核通过,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5 12 10




















中北大学竞技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更好的提高学

校知名度,并使我校体育代表队训练及参赛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北大学竞技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凡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含)以上体育竞赛的大学生运动员适合本管理办法之规定。

二、我校采用如下方式对高水平运动员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以使大学生运动员既为中北大学对外体育竞赛做出贡献,又要通过努力学习成为合格的大学生。

1.凡招入我校的大学生运动员均本着志愿与指定相结合的方式进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2.凡招入我校的大学生运动员均必须加入到相关项目的运动队进行训练,继续提高运动成绩,为我校对外体育竞赛做出贡献。普通学生进入校代表队需经过选拔、试训、教练确定,方可进入代表队进行训练。

3.凡招入我校的现役运动员大学生(一级以上),须进入当地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我校的本科教学计划进行文化课学习,并且于每学年615日前,将各科学习成绩报送我校相关学院,经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若遇有无法开出的课程时,需利用假期或运动队休整期来我校进行集中授课,或由我校派出相关教师当地进行集中授课。

三、对为我校在省级(含)以上体育竞赛中做出贡献、争得荣誉的运动员、教练员,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如下奖励:

 

比赛级别

名次

奥运会

奖额(元)

50000

30000

20000

10000

8000

6000

5000

4000

世界比赛

奖额(元)

30000

20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3000

2000

全国比赛

奖额(元)

10000

8000

6000

4000

3000

2000

1000

600

省级比赛

奖额(元)

1000

800

600

400

300

200

 

 

备注

1.个人在同次比赛中获多项奖时,只奖其较高的一项。

2.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包括:领队、队医及辅助人员)分别奖

励。其中,教练员、运动员按照奖额的100%发放,领队、队医按照奖额

40%发放,辅助人员按照奖额的20%发放。每次比赛,领队、队医及辅

助人员各限报1人。

3.集体项目如球类等,按照参加人数×奖额×0.7  发放奖金。

4.多人项目(接力、武术对练、多人健美操等)10人以下,按照参加人

×奖额×0.8 发放奖金;10-20人(含 10 人),按照参加人数×奖额×0.7发放奖金;20人以上(含 20人),按照参加人数×奖额×0.6发放奖金。

5.单项破记录者奖金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文件

中相关办法发放。

 

四、对国家有特殊政策的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单招学生,为我校在省级(含)以上体育竞赛中做出贡献的运动员实施文化课考试加分,加分只能用于当学年各科课程,并且最高分上限为 86 分,若为隔年比赛的项目则适用于两学年。运动员在申请课程加分时需持有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或获奖证书,加分计算方法为:比赛级别系数×比赛名次分=运动员得分。

 

 

 

 

 

比赛级别系数:

 

比赛级别

级别系数

省级

10

全国

15

世界

20

 

比赛名次得分:

 

比赛名次

比赛名次分

第一名

9

第二名

7

第三名

6

第四名

5

第五名

4

第六名

3

第七名

2

第八名

1

 

五、训练期补助

五、 学校常设的高水平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得少于3次,日训练无训练补助。

六、 经学校批准组建的参加对外竞赛的代表队,集训期每周训练不得少于五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运动员每人每次补助20元。利用寒暑假进行集训的,每天训练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天补助伙食费50元(含训练补助)。

七、 集训时间按照接到比赛规程开始训练计算,参加全国比赛、省运会及省大运会的集训时间最多不超过 30 天,参加其他比赛集训时间最多不超过 15 天。

4.教练员日常训练和集训期按照相应的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不再额外发放训练补助。

 

六、运动队训练比赛服装费

 

1.常设高水平代表队(篮球、排球、足球、田径、跆拳道、健美操等)每年发放出场服一套(500元)、比赛服一套(150元),超出部分由运动员自理,由学校统一发放。发放后服装归运动员所有,运动员负责保管好衣物,如有遗失照价赔偿。训练比赛用鞋原则上由学生自理。

2.其它代表队出场服及比赛服由学校统一购买,标准不超500/人。

七、本管理办法自 2015 12 1 日起施行,原《中北大学竞技体育代表队管理办法》(校体〔20074 号)同时废止。


中北大学文件

校发〔20171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经 2017 3 7 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7 3 15

 

 

 

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三条 全面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学校出台指导意见,学院(校区)制定本单位推免办法和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第五条 各学院(校区)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校区)的推免生工作。

第三章     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六条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七条 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创新能力分以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及成果为主要考核内容,计分方法由各学院(校区)制定。各学院(校区)设置的每个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 0.8

实践能力分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工作、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计分方法由各学院(校区)制定。各学院设置的每个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最大值不超过 0.1

四、英语水平要求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50 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英语专业学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体育、艺术类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可适当放宽至 380 分。

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国内的赛事,或代表学校在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提升学校知名度的不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限制。

第四章     名额分配原则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校推免生总名额,以各学院(校区)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本依据,依照以下原则分配名额。

1.卓越工程师计划班按照班级人数的 15%分配,名额单列。其余未占用 15%名额的学生再纳入本专业进行排名选拔。

2.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赛事,或代表学校在全运会等重大国内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提升学校知名度的名额单列(具体操作细则由体育学院制定并报送校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参军入伍退役学生,符合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的名额单列。

4.软件工程专业、朔州校区各专业名额分配不高于我校推免生比例的三分之二(总名额减去卓越工程师班和名额单列后剩余名额占应届毕业生的比例)

第九条 各学院(校区)应严肃对待推免生工作,凡上一年度有指标浪费的学院(校区),下一年度下达指标时顺减。

第十条 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指标,以教育部分配指标为准,教务处根据补偿计划的要求将指标分配给相关学院(校区),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须符合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2017年高水平招生工作手册

1 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组,具体如下: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组组成及其职责

  长:曾建潮

  员: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     监察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体育学院书记    体育学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责:全面领导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确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简章,做好招生宣传,协调相关工作,确定录取办法,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问题。

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督查组

  长:监察处处长

副组长:监察处副处长

  员:监察处人员 

  责:全面监督、检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各环节的工作。

2、报名及资格审查组

  长:体育学院书记

副组长:体育学院教学副院长

  员:监察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体育学院副书记

  责:负责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接待、资格审查及统计工作。

3、测试组

  长:教务处处长

副组长:体育学院院长

  员: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宣传部、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体育学院

  责:组成体育专项测试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和解释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标准和办法,组织实施体育专项测试工作。

4、仲裁组

  长:校外专家

副组长:体育学院院长(兼)

  员:校内专家

  责:处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中涉及专项测试的争议申诉问题。

5、录取工作组

  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

副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副处长

  员:监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体育学院书记、体育学院院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工作人员

  责:具体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公示、录取和备案工作。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严格按照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工作,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按章、依法办事;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哪个环节出现问题直接追究主管及相关人员责任;

3、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须在考前主动向领导组报告并回避。

4、严格采取各测试项目“一查、一审、一录、一签”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到项目测试现场有督查、有录像、有签字,报名与现场测试每个考生人、像、签字一致;

5、项目测试现场录像工作要做到入场时、测试完两处每位考生录像完整;

6、测试现场严禁任何无关人员及与项目无关考生入场。

2 工作细则

2.1 督查组工作细则

一、机构设置

  长:监察处处长

副组长:监察处副处长

  员:监察处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一)报名

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抽查。重点审查考生生源所在地与运动员等级证书发放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审查需提供材料的全面性、完整性与一致性。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①高考报名时的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②《中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③身份证;④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⑤ 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⑥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⑦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⑧高考报名证明材料;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体育专项考试期间有效)。

(二)测试

1、体育专项测试

1)督查考生代码与考生姓名一致的情况。

2)督查入场学生真实性的核查情况。要求报名与现场测试每个考生人、像、签字一致。

3)督查现场录像情况。体育专项测试要求全程监控录像。

4)督查现场公布成绩情况。每一项目测试完毕,要求现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能结束。

5)督查评委与考生的签字情况。

要求每一项测试结束后,评委现场打分。评委个人打分表需评委个人与每一位考生签字。所有成绩单现场密封,由项目测试组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工作人员及督查员骑缝签字后,招生办负责收存。

录像带现场密封,由录像人、项目测试组组长及督查组工作人员骑缝线签字后,监察处负责收存,保存期为四年。

2、对学生成绩登记汇总过程进行监督。

()、录取

督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录取原则和招生简章进行招生的情况。

三、总体要求

1)全面督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各环节的工作。

2)接受并处理学校及社会人员对违纪考生的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w@nuc.edu.cn    监督举报电话: 0351-3922279

 

 

2.2 报名及资格审查组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长:体育学院书记

副组长:体育学院教学副院长

  员:监察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体育学院副书记

二、工作职责

负责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报名接待、资格审查及统计工作,配合测试组完成体育专项测试工作。

三、工作流程

1、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体育学院资料室现场报名或者函报。

2、资格审查

①高考报名时的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②《中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 ;③身份证;④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⑤ 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⑥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⑦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高考报名证明材料。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体育专项考试期间有效)

3、报到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到我校体育学院报到。报到时审查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审查合格考生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4、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携带以上证件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5、工作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向学校监察处报备。

2.3 测试组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长:教务处处长

副组长:体育学院院长

  员:教务处、安全保卫处、宣传部、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体育学院

二、工作职责

组成体育专项测试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制订和解释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标准和办法;组织实施体育专项测试工作。

三、工作流程

1、体育专项测试

1)准备工作

①测试所用各种相关表格提前3天完成,此项工作由专项教师负责;

②后勤服务集团提前一周做好测试场地、器材准备工作,提前2天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测试组组长;

③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安排体育专项测试工作;

④宣传部安排摄像人员并进行培训;

⑤校医院安排医疗工作人员;

⑥安全保卫处安排安全保卫人员。

2)测试前工作

①组长负责整队、检录、检查相关证件、讲解注意事项;

②带领考生进行身高、体重测量;

③带领考生到测试场地入口交督察组人员检查、验证入场;

④组长负责整队讲解测试注意事项、编号(或抽号)、发放分队服(或号码)并做好记录;

⑤进行静态录像;

⑥测试开始。

3)测试工作

①技评、计时项目至少由3名或3名以上裁判员组成,去掉最高成绩,最低成绩,取平均分为考生该项得分;

②每一项(类)项目第一名考生测试结束后组长可以召集裁判员讨论,确定基本分;以后裁判员须独立评分,不得坐在一起讨论;

③每位考生上场时应有单独静态录像;

④考试过程中进行全程录像;

⑤每一组(类)项目结束后,组长召集考生,宣布该组(类)考生成绩并要求考生签字认可,同时静态录像;

⑥裁判员须在每项考试表格相关位置签字,如有误笔,须签字注明;

⑦测试全部结束后须做好如下工作:

a)所有考生检录表、成绩单、录像资料等相关材料统一签字后装入档案袋,组长、招就处、教务处、纪检等相关人员在档案袋密封处骑缝签字,分别由招就处和监察处保管;

b)组长在考试结束后召集裁判员开会,进行总结,并反馈学院。

2、工作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向学校监察处报备。

 

2.4 仲裁组工作细则

一、仲裁组不受理按规则、规程规定应由执行裁判、裁判长职权范围内处理的有关事宜和与规则无直接关系的行为的处理(如违反纪律、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行为)。

二、对裁判员的判决有异议的,要求由考生在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诉,视为无异议。

三、仲裁组根据申诉情况,可要求当场执行裁判或裁判长对提出的书面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召开仲裁组会议进行讨论(可适当吸取有关人员列席),经仲裁组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所作出的决定方为有效。

四、经仲裁组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当事人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错误的,则须重新组织申诉考生考试并给出考试成绩。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仲裁1次,且重新考试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仲裁组对申诉作出的决定为最终裁决,并立即生效。所作决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六、仲裁组是临时机构,测试期间执行任务,测试结束后自行撤销。

 

 

2.5 录取工作组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

副组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副处长

  员:监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体育学院书记、体育学院院长、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

具体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公示、录取和备案工作。

三、工作流程

1、成绩保管工作

    体育专项测试各项目评分表在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签字密封后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保管。

2、录取工作

1)成绩汇总:由监察处、教务处、体育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集体拆封成绩袋,并汇总统计成绩;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分项录取的原则,由录取工作组集体商议预录取项目及人数;

3)形成预录取名单后,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

4)完成以上工作后,测试有关成绩、预录取名单复印,由录取工作组成员单位各持一份;

5)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将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公示并办理录取手续。

4、工作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向学校监察处报备。

 

 

 

 

 

 

 

 

 

 

 

 

 

 

 

 

 

 

 

 

 

 

 

中北大学文件

 

 

 

校体〔20171

   

 

 

 

 

 

中北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全年体育竞赛计划的通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推动我校阳光体育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师生身体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掘和培养体育人才,增强我校体育竞技水平,特制定中北大学 2017 年体育竞赛计划,见附件。

 

 

 

 

 

 

中北大学

 

2017 3 7


 

 

附件

 

中北大学 2017 年全年体育竞赛计划

 

序号

比赛项目

时 间

承办单位

1

大学生 NUBA 篮球联赛

3 月上旬

体育学院

2

大学生足球超级联赛

3 月下旬

体育学院

3

教职工徒步走

3 月上旬

校工会

4

春季龙山绿遍层林尽染

登山活动

3 月上旬至 5

校工会

5

教职工排球赛

3 月下旬

校工会

6

大学生健美操赛

4 月下旬

体育学院

7

第三十九届学生田径运动会

4 21 -22

体育学院

8

大学生网球赛

5 月中旬

体育学院

9

教职工运动会

5 月下旬

校工会

10

教职工台球赛

6 月上旬

校工会

11

教职工网球赛

9 月中旬

校工会

12

大学生排球赛

9 月下旬

体育学院

13

教职工篮球赛

10 月中旬

校工会

14

体育文化周

10 月中旬

体育学院

15

大学生篮球选秀赛

10 月中旬

体育学院

16

秋季龙山绿遍层林尽染

登山活动

10 月中旬至 11

校工会

17

大学生羽毛球赛

10 月下旬

体育学院

18

教职工羽毛球赛

11 月下旬

校工会

19

大学生乒乓球赛

11 月下旬

体育学院

   

 

 

 

 

 

 

 

 

 

附件4

 

 

 

 

 

 

 

 


 体育场馆

 

    操场       

校主体育场  

 

         

国家青少年俱乐部             体育俱乐部办公室

    

    20141006_144942力量训练室        

 

 

   

人工草坪足球场

 

   

足球队专用训练场

       

 

       

各种训练器材

   

 

   

足球代表队更衣室

 

 

医务监督与科学研究

 

运动员伤病监控和治疗

         

运动队医务人员对运动员进行训练后的按摩恢复

   

 

 

 

 

对运动员进行各种指标监测

 

 

         

利用意大利TECHNOLOGYM 跑台采取数据

             CIMG1995

利用丹麦MONARK功率自行车采取数据  科研在运动生理实验室实验

 

比赛获奖情况






     


 

IMG_5964          IMG_5965


课外活动

    群体活动

 

        群体活动1

 

 

    IMG_256

 

 


教练员培训

足球队主教练彭晋涛老师入选2015年首批

中国校园足球教练员赴法留学

        091

 

        094


版权所有: 中北大学体育学院 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