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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春季田径运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1日 00:00   点击量:
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春季
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推动我校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扩大奥运精神在大学校园中的影响,培养大学生“更高、更快、更远”的竞争意识,全面提高大学生身体素质、丰富学生文体生活,推进阳光体育工程和“每天锻炼一小时”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我校田径运动水平,根据今年我校体育运动竞赛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决定举办第三十一届春季田径运动会,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准备,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北大学学生处
中北大学校团委
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09年5月15 - 16日
竞赛地点:校田径场
四、参加办法
1.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均可报名参加。
2.以院、部、处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米(中)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3000M、100米(低)栏、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3.集体项目:4×100 M接力、4×400 M接力、20人50 M迎面混合接力。
六、竞赛办法
1.每队每项限报三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
2.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2年田径竞赛规则;
3.运动员参加比赛必须胸佩带号码布,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号码布自备,须是塑料或布质)。
七、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各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团体总分,接力分加倍(混合接力以三倍计分,不奖励个人),破校纪录者另加10分;
2.各单项奖前六名,接力取前三名奖励个人(前三名发奖牌、证书,混合接力不发),破校纪录者另奖励(500元);
3.若某项报名人数在8人以下、5人以上时,取前三名奖励个人;若报名人数不足5人(包括5人),取消该项目比赛;
4.团体奖,各队按累计团体总分多少取前六名奖励,如遇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时间、地点
各院需认真填写“运动员报名单”,报名单从体育系网站下载,各院须交电子稿和打印稿(打印稿加盖公章),于4月28日下午6:00前交体育与艺术学院资料室。
逾期报名或字迹不清,不予编排,各系要在同名的运动员姓名后注明,例:王明,第二个王明(T)否则编委将自行删除靠后的同名者,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和补充。
九、号码规定
号码布长30厘米,宽20厘米,编号方法是在运动员号码前加院号。
一院为“01、二院为“02”、三院为“03”,依次类推;后备军官H、成教院C、研究生院Y、信息商务学院X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R 。
男子为01—50,女子为51--99号;各队运动员号码须连续编排。
例:“0520”号意为五院第20号,为男运动员;
“1053”号意为十院第53号,为女运动员;
“C021”号意为成教院第21号,男运动员。
十、所有比赛项目不得无故弃权,弃权一项,扣除精神文明10分,精神文明评选规则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处
中北大学校团委
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
200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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