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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5日 10:28   编辑:分团委   点击量:

各学院团委、相关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划和指导,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培育精品社团,打造品牌活动,校团委、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组织开展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在我校正式成立注册并在社团联合会备案的各类学生社团均可申报社团活动立项。
    2、申请社团活动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社团在计划时间内利用课外时间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科技文化艺术活动;

二、立项申报流程

1、以社团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同时附上《立项活动策划书》《社团立项承诺书》及《中北大学学生社团申报立项活动经费预算表》(均为一式三份)。
    2、请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填写意见,签字盖章后交至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科艺苑北门),收表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18日18:00-20:00,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zhongbeishelian@126.com

3 、由社团联合会组成评审组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一部分可行性强的活动进行最终答辩,答辩名单将于答辩前两天在社团联合会的微信平台上公示。答辩时各个社团答辩顺序通过提前抽签决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4、校团委将组织社团活动立项答辩会(答辩时间暂定为3月24日中午12:30,变更另行通知),对立项候选活动进行评选。

5、经过评审,根据活动主题、内容、影响等情况将分为重点立项活动和一般立项活动,对于重点项目学校将给予重点立项支持。
三、立项实施与监督

1、各社团重点活动立项后,挂靠单位以及指导老师要指导社团认真研究、集思广益,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加强宣传宣传力度,增强活动效果。

2、各社团在实施过程原则上要邀请指导老师现场参与、指导。

3、各社团应按照申报时所上交的策划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实施,如活动内容或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较大改动,须及时与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解决。

4、各社团在立项活动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向校团委和校社联申请验收。活动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团考核以及评比十佳社团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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