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中北奖章”和“校长奖章”作为我校授予学生集体和个人的最高荣誉,是彰显我校育人成果、展现中北学子卓越风采的重要载体。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实现“选树一个榜样,带动影响一片”的育人实效,学校即将启动第十五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1.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校长奖章”评选的基本条件中“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3.根据学科特点,本次评审的校级评审环节将采取分组评审的方式,具体办法将于校级答辩前公布。
二、评选流程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11月7日前将《中北/校长奖章申请表》纸质版、《奖章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个人/班级“事迹材料”提交至体育学院学生科王老师处。以上材料严格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及相关材料撰写格式》填写。
2.院级评审;
3.学院推荐:学院将拟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4.校级初评:学生工作部对学院拟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网络宣传展示,并根据学院推荐意见组织校级初步评审会,确定候选人和班级(各30个);
5.终评答辩:学生工作部组织校级评审答辩会,候选人(班级)进行现场汇报答辩,由评委现场投票确定最终获奖结果(具体答辩要求见附件);
6.公示确定:学生工作部根据校级答辩结果,对拟获奖班级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并按照相关文件予以表彰奖励。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