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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体育学院本科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2日 10:03   编辑:李佳怿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优秀个人: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先进集体:

1、2022、2023级先进班集体、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

2、2024级先进班集体

(三)奖学金:

1、综合素质奖学金

2、2022、2023级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号)执行。

2、2022、2023级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2024级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4〕13号)执行。

3、2022、2023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 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进行评选;2024级“先进班集体”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2024〕14号)执行。

4、2022、2023级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号)进行评选;2024级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2024〕12号)执行。

三、评选要求

1.借读、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个人、奖学金的评定按学生当前所在班级参评。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3.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不参评先进班集体;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参评“优良学风班”只获得荣誉称号,不再颁发奖金。

4.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学生依据认定后的《2025年9月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汇总表》进行申报。

(2)论文及专利: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4.9.2—2025.9.1。

(3)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4)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6)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7)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 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8)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四、申报要求

(一)综合素质奖学金

各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结束,以学生科审核后,反馈的最终获奖名单为准。

(二)优秀个人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9月25日前,将《本科生优秀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提交至体育学院学生科。

(三)单项奖学金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获奖的比赛需在学校认定的《2025年9月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汇总表》内),9月26日前,将《本科生个人单项竞赛奖申请表》、《本科生集体单项竞赛奖申请表》一式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交至体育学院学生科。电子版发送至3917915439@qq.com。

(2)论文及专利:

可获得奖学金的论文及专利要求,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9月26前,将论文或专利复印件,提交至体育学院学生科。

(3)学业进步奖:

可获得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9月26前,本人前往体育学院学生科进行资格审核。

(四)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

学生科根据学校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申报。

注:

1、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2、所有评奖评优文件依据、申报表格模板,均在附件中。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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