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有关条例规定,现将我校2015年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中北奖章
2、校长奖章
二、评选要求
1、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校学[2015]13号)有关规定评选;
2、每学院推荐1-2个候选集体、1-2个候选个人。(学院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下,原则上限报1个候选集体、1个候选个人。)
3、评选过程中,各级组织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文件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评选。
三、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1、推荐学生或班级需统一填写申请表(表格在学生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目里下载),附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照片一张(生活照)。
要求:照片尺寸:宽大于7cm以上,高不限;分辨率在300像素以上;
2、学院应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报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定学院候选人后,组织全院师生参与的答辩会,参加答辩会学生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学生人数的10%。并将答辩会时间、地点通知学生处管理办。
3、上报结果需加盖学院公章,并由本学院书记签字;
4、国防生统一在各学院内参评;
5、各学院务必将评优结果于2015年12月17日中午12:00以前上报于学生处管理办公室,申请表、照片、事迹材料统一放于以本学院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电子稿到33525329@qq.com;
6、推荐集体和个人需提前准备PPT(集体8分钟以内,个人5分钟以内),以备答辩使用。
2015年11月25日
附: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中北大学2015年中北奖章申请表》
1、组建时间:某年某月;
2、英语四级达标分数:425分;
3、成绩优秀率:在校期间所有专业必修课、限选课包括在内;
4、班级均分排名:班级必修课、限选课在内的成绩与同年级各班级进行比较的排名;
5、提升条件: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中的“提升条件”填写;
6、学院推荐意见:需填写具体推荐意见;
7、事迹简介:限1000字以内。
二、《中北大学2015年校长奖章申请表》
1、课程平均成绩:指在校期间所有专业必修课、限选课的平均成绩;
2、提升条件: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中的“提升条件”填写;
3、学院推荐意见:需填写具体推荐意见;
4、事迹简介:限10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