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奖惩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评优奖惩 >> 正文

体育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10:26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就读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 3.0,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 30%;

(六)是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且考评达到“良好”

(七)综合参考综合绩点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进行评审。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评审。学院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确定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资助管理部门。

四、上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五、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报送需在截止时间前提交,不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体育学院

2024年10月30日

 

 

 


版权所有: 中北大学体育学院 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