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范瑞生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是我校校友范瑞生在我校捐资设立,旨在激励我校学子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激励大家以良好的学业回报社会,培养学生诚实守信、务实求新、百折不挠的优良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取得我校学籍的二年级以上的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一等奖:3000元/人,每年奖励50人;
二等奖:2000元/人,每年奖励100人。
三等奖:1000元/人,每年奖励150人。
三、基本条件
1、学习刻苦努力,一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3、无违规违纪记录;
四、评审条件: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一等奖还需要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通过英语六级考试;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成果或者发明专利;
3、 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者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者竞赛名次;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二等奖要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30%,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2、 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多次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者竞赛,取得校级以上的奖励或者竞赛名次。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三等奖要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2、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多次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者竞赛,取得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者竞赛名次。
五、评审原则及程序:
1、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为避免重复奖励,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予考虑。
3、 评审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提供学年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复核,报学校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并报校友办备案。
五、发放、管理与监督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直接支付给学生本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接受校内广大师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