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3号)《中北大学“望山”奖学金评选办法》《关于做好2025年“望山”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对体育学院2025 年“望山”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标准
一等奖10人,每人奖励4000元;二等奖30人,每人奖励2000元。其中,定向奖励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一等奖3人、二等奖9人。
二、评审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进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
2、在校期间曾获得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三、推荐名额分配
体育学院:一等奖1人。
四、提交材料
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于4月28日下午18:00前交体育学院生活助困部部长,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提交。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