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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体育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0日 08:31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班级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传承 “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3 号)《中北大学“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学[2020]13 号)及相关奖助学金设立协议内容,现对 2023 年秋季学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美利信”助学金:资助100名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

(二)“勤奋励志”助学金:资助15名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

(三)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一等奖面向湖北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年25人,每人资助6000元;二等奖面向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年25人,每人资助4000元。

(四)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一等奖面向贵州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或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年15人,每人资助6000元;二等奖面向贵州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的奖励资助,每年15人,每人资助4000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

1.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

(二)“勤奋励志”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或因病或遇到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习刻苦努力,上一学年专业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

3.本学年未受到个人及企业资助。

(三)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湖北省;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

(四)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贵州省;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

三、推荐名额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签字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组织校级评审会,确定全校获奖及受助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一份200字的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荣誉),一份1500字的个人事迹,一张1M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以上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于11月24日前提交学生科。

六、工作要求

1.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择优评选。

2.在评选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练就本领、回报社会的意识。

3.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更好的学习锻炼机会,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和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的捐资方为受助学生提供寒暑假实习实训的机会,倡导受助学生利用节假日到捐资方企业进行实习实训。

4.获得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湖北省各类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5.获得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贵州省各类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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