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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4日 09:54   编辑:王琳   点击量:

中北大学委员会文件
党组〔2014〕17 号

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
治党的方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
干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山西省委净化政治生态、实现
弊革风清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从严要求、从严教育、
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
真抓实干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现就中北大学进一步从严管理监督
干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
教育。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责任制、理论学习督
察考核制和领导干部述学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档案。把
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
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改进教育培训内容和方式,根据形势需要
和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对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领导干部集中
进行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专题教育。强化廉政专题教育不断线。
坚持和完善校院(部、处)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
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激励
约束。
要完善和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坚持“一对一谈话”
和“双向约谈”制度,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
对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勤政廉政、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
方面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引起干部本人注意的,要由党委、
行政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提醒。需要干部本人
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纪检、组织部门要用书面形式进行函询。
对群众有反映并经组织初步了解核实,认为干部在遵守政治纪
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

存在某些苗头性问题的,由党委、行政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谈话或
者书面形式对其进行诫勉。
三、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规定,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
序。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制和民主决策、集体领导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完善决策规则,规
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
基础上,要不断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要不断坚持和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院党政联席会议等会
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要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定期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在班子中形成
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良好环境。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
重大失误以及不团结的领导班子,坚决予以问责。
四、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维护健康的党内关系。
落实《中北大学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意见》,增强党内
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克服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
平淡化。要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决落实“三会一课”、
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在班子中形成相互监督、相互提醒
的良好环境。要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决抵制党内关系
“江湖化”,不允许搞亲亲疏疏、人身依附,不允许搞团团伙伙、
拉帮结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不允许在干部选
任中跑官要官、“说情请托打招呼”。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敢于同
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的现象作斗争,营造一种简简单
单、清清爽爽的党内关系。
五、严格落实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发挥考核的监督作用。
认真落实《中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考核质量,增强考核的真实性、准
确性。加强平时考核,及时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结合
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档案,深入考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情况;
加强专项考核,注重在应对重大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以及涉及个
人利益时考察和识别干部;加强年度考核,围绕完成年度工作目
标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全面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学、
廉,推动干部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改进换届和任职考察,广泛
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
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的
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严格落实各项报告制度,强化请示报告的监督。
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要按规定向党委请
示报告。
(一)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对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贯
彻执行学校重大决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师生举报、申诉、
控告的重要情况,突发性重大事件以及其他按规定需要报告的重
要问题,各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逐级向上报告。
(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求党员
领导干部随时如实报告如下事项:
1.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情况;
2.本人有关收入事项;
3.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4.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护照交
由党委组织部代为保管);
5.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
6.直系亲属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7.在企业或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8.出现影响正常履行工作的严重伤病情况(或委托家属代为
报告);
9.其他党委需要了解的事项。
(三)党委组织部要严格落实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登记备案制
度,建立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档案,作为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不严格执行上述报告制度、应报告而未报告以及对存在的突出
问题不认真改正的,党委将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情节
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督的强大
合力。
(一)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认
真履行好“班长”职责,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班
子其他成员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监督。领导干部要自
觉接受基层的监督。
(二)鼓励、保护党代表对党委、纪委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建立健全学院(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的委员会向党代表定期报
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三)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
计,加大对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力度,切实发挥审计工
作的预警防范作用。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将其作为干
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五)加强群众监督。根据单位、部门的不同情况,积极开
展民意调查,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
(六)建立由组织、党办校办、纪检、人事、审计等部门组
成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重要信息及时交流通报。
八、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职责。
各院、部、处领导班子要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从党和国家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出发,自觉担负起
从严管理监督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要对本单位领导班
子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在干部管理监
督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党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好加强干部监督的责任,健全电话举
报、信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对群众举报
的干部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及时向校党委汇报。
干部监督举报电话:0351-3922026,0351-3922028
干部监督举报电子信箱:dwzzb12380@nuc.edu.cn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4 年1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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